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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下,元务人单身青年寻爱心切,彩礼却有人借相亲之名行“两头骗”之实。女方近日,到手陕西西咸新区法院审结一起婚介服务不当得利纠纷案,仅万近万通过司法裁判为行业乱象敲响警钟。元婚元被员截院判 事件回顾:中介“两头报”,后两婚介彩礼差价惊人2024年3月,口算父亲李志斌因儿子李辉婚事未定,不对焦急之下委托甲婚介所帮忙牵线。所服同年5月8日,留法李辉与甲婚介所签订委托协议并支付诚意金2万元,元务人约定领证前付清余款。彩礼为促成良缘,女方甲婚介所联合外地乙婚介所安排异地相亲,到手最终李辉与陈菲经乙婚介所介绍成功牵手,并签署《婚前介绍协议书》。 然而,在婚事即将敲定之际,中介人员却对双方隐瞒真实情况,报出截然不同的彩礼数额: 5月9日,李志斌父子将32.3万元彩礼分批转账至乙婚介所员工及老板账户。次日,二被告仅向陈菲转账12.8万元,剩余的19.5万元则以“婚介服务费”名义被截留。 矛盾爆发:婚后对账,近20万去向成谜婚后,小两口在核对彩礼收支时震惊地发现,近20万元的巨额差额竟被婚介方私自吞没。原告李志斌、李辉遂将乙婚介所员工及其老板诉至西咸新区法院,要求返还不当得利19.5万元。 法院判决:收费不透明,服务与报酬严重不对等法院经审理查明,二被告在收取32.3万元后,仅支付女方12.8万元,剩余款项以服务费名义截留。 法院指出,虽然部分地区因传统习俗依赖婚介,支付合理劳务费符合公序良俗,但婚介服务绝非“暴利生意”,应恪守诚实信用原则,不得利用信息不对称收取高额、不合理费用。 本案中,二被告介绍婚姻时间短、成本低,但收费价格不透明、金额畸高,远超合理劳务报酬范畴,存在严重的服务与收费不对等。综合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及经手人员繁多等因素,法院酌情判定二被告返还婚介服务费10万元。 被告不服提起上诉,二审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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