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撰虚假信息发布、恶意“薅”流量……关注新型网络犯罪典型案例

时间:2026-07-17 07:38:52来源:沃创动力资讯网 作者:娱乐

打击新型网络犯罪,薅筑牢清朗网络空间防线

随着数字经济的编撰蓬勃发展,网络新业态、虚假信息新型新应用层出不穷,发布犯罪但也衍生出编撰虚假信息有偿发布、恶意恶意“薅”取平台流量、流量非法窃取用户数据等新型网络犯罪。关注这些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,网络更扰乱了正常的典型市场经济秩序。

2026年5月28日,案例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依法打击新型网络犯罪典型案例,薅为全国治理新型网络犯罪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编撰“上海样本”。《法治日报》记者选取其中三起典型案件,虚假信息新型通过以案释法,发布犯罪深入剖析法律边界,恶意警示公众严守法律红线。

一、 AI“洗稿”换号发布:非法经营罪的警示

案情回顾:
2023年11月,徐某、罗某雄、阚某奇合伙成立信息科技公司,构建了一套完整的“黑产”链条:
1. 内容生成:从网络截取热点文章或新闻,利用AI软件进行“洗稿”,生成伪原创内容。
2. 账号分发:招募拥有自媒体账号的网民作为“学员”,发布伪原创文章。
3. 利益分成:通过获取平台流量提成获利,并与学员五五分成。

分工与获利:
* 徐某(实际控制人):负责培训员工使用AI软件。
* 罗某雄:负责招募学员并指导发布伪原创内容。
* 阚某奇:负责考勤、薪酬核算、学员提成分发及热点文章搜索。

经审计,该团伙非法获利共计5万余元。

法院判决:
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,三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,违反国家规定,编撰虚假信息并通过网络有偿发布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严重,构成非法经营罪
* 徐某:有期徒刑1年10个月,罚金5万元。
* 罗某雄:有期徒刑1年7个月,罚金5万元。
* 阚某奇:有期徒刑1年6个月,缓刑1年6个月,罚金5万元。
* 注:判决已生效。

法官解读:
技术中立并非刑事责任的免责金牌。司法机关将穿透技术表象,依据行为实质危害进行精准打击。这不仅维护了数据要素时代的信息市场秩序,也为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规范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。

二、 利用平台漏洞“薅流量”:合同诈骗罪的严惩

案情回顾:
被告人武某青系跨境电商公司(甲公司)法定代表人。甲公司在乙公司平台预充值,通过乙公司服务在境外平台投放广告,实行实时结算。

作案手法:
2022年12月起,甲公司发现利用乙公司平台的结算漏洞:在发起账户余额清零退款后,境外平台仍会继续投放一段时间广告,且该时段费用不被乙公司扣除或远低于应扣金额。
* 武某青授意下属武某丹等人,购买1800余个乙公司平台账户及对应广告账户。
* 指使员工在广告投放后立即发起恶意清零退款操作,从而免费或低价获取广告流量。

后果与判决:
乙公司未察觉异常,仍进行结算,最终损失高达2000余万元。
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,武某青、武某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利用平台漏洞骗取钱款,数额特别巨大,构成合同诈骗罪
* 武某青:有期徒刑10年2个月,罚金30万元。
* 武某丹:有期徒刑4年6个月,罚金15万元。

二审中,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法官解读:
本案精准界定了恶意“薅流量”的行为模式,即通过频繁利用平台漏洞获取无合法基础的流量。市场主体应恪守契约精神,服务平台也需及时查漏补缺,建立规则清晰、监管健全的风险防控体系。

三、 盗窃用户数据牟利: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

案情回顾:
2022年9月起,李某组建“技术团队”,成员包括戎某微、姜某文、王某兵,后拉拢邹某能加入。团队目标明确:非法获取网站用户的Token(身份认证令牌)和Cookies(本地存储的身份辨别数据),俗称“数字钥匙”。

作案分工:
* 李某:团队管理、对外揽客、诱导用户下载App或登录网站以获取数据。
* 戎某微:编写直播间“刷人气”协议,利用非法数据为直播间刷量。
* 姜某文:对App进行重打包,植入窃取Token的代码,设置数据自动上传。
* 王某兵:管理存储账号数据的服务器。
* 邹某能:负责技术开发。

涉案规模:
经鉴定,涉案服务器中存储的去重Token信息共计47,219条,Cookies信息1,421条。这意味着至少4.8万余个账号的“数字钥匙”被非法获取,用于为直播间刷人气牟利,严重损害用户账号安全。

法院判决:
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查明,被告人通过植入恶意代码、诱导用户操作,在用户不知情下窃取账号权限,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,且属共同犯罪,情节特别严重。
* 李某:有期徒刑3年2个月,罚金2万元。
* 戎某微:有期徒刑3年,罚金2万元。
* 姜某文:有期徒刑3年,罚金2万元。
* 王某兵:有期徒刑2年,缓刑2年,罚金1万元。
* 邹某能:有期徒刑1年,缓刑1年,罚金8千元。
* 注:判决已生效。

法官解读:
Token和Cookies虽非传统个人信息文本,但通过唯一标识符与特定用户形成稳定关联,具备身份认证功能,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范畴。本案判决督促平台企业加强技术防护,堵塞漏洞,从源头预防此类犯罪。


本报记者 张海燕 | 编辑:李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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