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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女吃广西南宁发生一起令人咋舌的螺蛳食品安全事件。一名女子在食用螺蛳粉时,粉竟费发现碗中混有异物。吃出起初她误以为是条蛇摊主退还木耳,但仔细观察后发现该物体带有明显纹路及头部特征,仅愿竟是元餐一条活体小菜花蛇。女子随即拍照取证并呼叫店员,女吃然而店员仅将异物端走倒掉,螺蛳提出“重做一份”或“退还10元餐费”的粉竟费解决方案,全程未作任何解释或安抚,吃出引发食客强烈不满。条蛇摊主退还 事件发酵后,仅愿涉事摊主公开致歉。元餐摊主表示,女吃事发时自己正忙于其他区域,由母亲处理现场,因操作不当导致局面僵化。目前摊主已联系当事人协商,承诺若食客出现身体不适,将全额承担检查及治疗费用,并自愿接受十倍甚至百倍的赔偿,承诺今后将严抓食品安全卫生。 法律定性:混入异物属违法行为餐品中出现异物,严重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相关规定。该法第三十四条明确禁止生产经营“混有异物、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”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。商家在餐品中混入异物,已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。 消费者权利:可主张惩罚性赔偿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,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,享有惩罚性赔偿请求权:
因此,面对餐品异物问题,消费者有权同时主张实际损失赔偿及法定惩罚性赔偿(即10倍价款或3倍损失,保底1000元)。 维权建议与法律红线维护自身权益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,切勿触碰法律红线:
维权途径建议: (羊城晚报综合) 责任编辑: 齐贺 UN656 |
